律师为人维权道阻且长,而维护执业权益更是难上加难。执业24年来,既有收获了助推社会公平与进步的欣慰,也有饱尝过遭遇不公与反噬的无奈。
一、助推社会公平
(一)十六载攻坚,“假枪真罪”问题得到初步缓解。
2010 年 5 月,王国其因涉嫌非法买卖、运输枪支,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该案争议巨大,前后历经七年时间、七次审理、两次撤诉,走完 14 项法律程序。2016 年 10 月,当事人最终获得 43.4 万元国家赔偿。此案不仅为当事人洗清冤屈,更成为关键突破口,推动社会各界审视 1.8 焦耳 / 平方厘米枪支认定标准的合法性与科学性,也为全国同类错案的平反开辟了道路。截至2025年底,经有效辩护,在我们参与辩护的“假枪真罪”类案中,共17人获得无罪处理,19人被免予处罚,累计争回自由300多年。2026年4月,聂鹏立、刘新各获得国家赔偿16万余元,同案被错误拘留的另5人也申请了国家赔偿。2017年5月26日,央视新闻频道在《法治在线》《东方时空》《新闻直播间》三个新闻强档节目中,滚动播出“玩仿真枪 判无期徒刑”的专题报道,本人指出1.8焦耳/平方厘米标准侵犯立法权和审判权。《民主与法制》周刊(2017年第14期)封面专题“仿真枪的罪与罚”以《周玉忠律师与仿真枪案的八年抗战》为题进行了大篇幅报道。在多方合力推动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 2018 年出台《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新规落地后,此类案件不起诉比例显著提升,量刑大幅度减缓。遗憾的是,假枪真罪遗留问题至今并未得到根本解决。(二)二十年推进,购房维权与业主自治意识有所提升。
成功代理了“维修资金第一案”。2006年10月,广州市60家业委会联合追讨维修资金,发布了“业主维权全国首份联合宣言”,维修资金追缴风暴随即席卷全国。2007年7月18日,国务院法制办裁定,在2003年8月31日《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前,广东省范围内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的缴交主体问题,应适用《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截至2007年9月,广州市共追回拖欠的维修资金8亿元。代理了轰动全国的广州某业委会筹备组负责人李某被打致脾脏受损案二审,成功改判物业公司为直接侵权人,判其赔偿精神损害3万元。2006年10月22日,广州20家业委会将全国首部《业主自治条例》提交给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出了业主自治的“首声啼哭”。2008年4月28日,我向广州市房管局发函,指出其“阳光家缘”房屋买卖合同附件五存在大量霸王条款,建议删除。不久后,该局删除了此附件五,并提醒购房者:“合同模块由开发商提供,可协商签订。”2013年9月,广州市政府就出台《关于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拟对地下车位补缴土地出让金,涉及金额达300亿元。在广州市各大报纸发表了三篇系列评论,指出补缴缺乏法理依据,官方应依法行事,而非只纠结于利益得失。2014年4月,出台的正式文件明确已登记车位不再补缴。 2007年5月,《业主梦业主魂——购房维权与业主自治》一书正式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住宅区业主自治法》(公民建议稿)也随书面世。原广东省建设厅厅长陈之泉老先生为此书出版题词。该书标志着业主自治理论框架的初步成型,为购房维权与业主自治实践提供了重要指引。物业管理概念一乱二十年,必须转以业主自治为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住宅区业主自治法公民建议稿(2007年首发2025年修订)
(三)十八年奔走,助力终结 “同命不同价”。
2004年最高法出台《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确立了城乡同命不同价规则,在征求意见时就提出反对。2007年1月1日,《监督法》实施,本人再次要求审查,形成“监督法第一案”。2020年1月,广东、上海等地开始推行同命同价。2022年4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修改了上述解释,统一了城乡居民的赔偿标准,结束了长达18年的“同命不同价”现象。这先后历经五个阶段:绝对城乡同命不同价、同一事故同命同价、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一年以上可适用同命同价、个别省份率先推行同命同价、全国统一实行同命同价。据估算,受益农村人口为30–35 万人 / 年。二、迎击执业风雨
(一)对 A 中院发起维权被反投诉。
(二)复制庭审录像遭投诉,最终被律协驳回
2025年2月,B中院投诉称,本人未经许可复制了该案庭审录音录像,且拒绝退回,该法院督促交回,不得保留复本,并提示遵守保密管理相关规定。本人认为作为辩护人有权复制庭审录像,一审审判长称“誊录只能逐句抄录”不能成立。2026年律协驳回其投诉。
(三)辩护通讯遭非法调取
2021年10月22日,C市检察官当庭举示了上诉人手机的鉴定书等材料。本人发现,其在取保后至一审宣判期间与笔者的全部微信聊天记录赫然在列,其中包括辩护工作秘密、行程信息、生活内容等。
(四)遭法院院长骂破律师
2025年11月,本人获悉D市某区法院院长在2025年2月7日凌晨,通过电话辱骂王某某母亲李某红,其中骂道:“有罪,你找那个破律师呀,找那个破律师!你这都是扯淡,知道吧,没用!”
(五)去检务大厅被要求钻爬正在作业的吊车支撑腿地洞往返,道里区法院认为是弯腰通过,是协助通行,竟然判决不侵权
2024年10月17日上午,本人前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要求会见经办检察官,被坚决拒绝从正门进入,被从正在作业的汽车起重机支撑架地洞钻爬往返检务大厅。本人就此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南岗区检察院道歉及赔偿1元,但道里区法院(审委会)认为“南岗检察院的保安的通行引导行为,是为周玉忠能够顺利进入检务大厅提供必要协助,不存在侵权的主观过错”,且将被钻爬的吊车地洞表述为“弯腰通过”与事实严重不符。本人提出上诉,二审于2026年5月28日在哈尔滨市中院8号法庭已经开庭,尚未宣判。
“辩在哈尔滨差点送了命”人格权案一审南岗区检察院(市人大代表)律师称被钻爬地洞是礼遇等言论摘录
“辩在哈尔滨差点送了命”案昨二审:我指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无一句正确,律协未派员旁听,南岗检察院律师(市人大代表)要求维持原判
(六)E中院法官指责本人“乱七八糟辩护”
在2025年10月10日赵某、王某“非法制造枪支罪案”二审开庭中,王某当庭称其法援律师转述某法官要求其不要效仿赵某律师(本人)的辩护方式,以免耽误庭审进程,法援律师当庭承认曾转达过该要求,当庭退出辩护,某法官也被调出合议庭。
(七)将儿辩成不起诉,母赖账七年恶意投诉侵权令人心碎。
除第2起执业不公得到有效处理外,其他均暂无结果。
社会复杂且残酷,律师穿梭于他人因果之间,面临权力及市场的双重碾压,需以更理性平等精神对待一切。
微信公众号:周玉忠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