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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的士试装摄像头月余悄然拆除

作者:周玉忠律师,无罪辩护,仿真枪,业主自治 浏览: 发表时间:2020-03-02 16:43:48
广州的士试装摄像头月余悄然拆除 
日期:[2014-06-05] 版次:[A09] 版名:[焦点] 字体:【大 中 小】

疑因涉及隐私问题遭乘客抵制,到底该不该装引各界热议

■本版统筹:新快报记者 牟晓翼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 许力夫 牟晓翼 朱烁然

今年4月份,广州小部分出租车上,曾经试验性安装了前后摄像头,因后摄像头正对准车内乘客,经媒体报道后引起轩然大波。新快报记者日前获悉,这部分试验性摄像头疑因涉及隐私问题,已被全部拆除。短期内,广州不会在出租车上开展大面积安装摄像头的工程,个别司机自行安装的除外。

广州的士摄像头分前后两个

记者从出租车公司了解到,此前市内出现的摄像头都是试验性质的。今年4月份,白云集团和广交集团两家出租车公司下属的几十辆出租车上,都安装过统一规格的摄像头。

据知情人士透露,广州的士摄像头是装在咪表旁边,分一前一后两个银色的摄像头,接受信号机则位于副驾驶座位下面。前面的摄像头主要记录车头前方的交通状况,相当于一部行车记录仪,对行车途中的交通事故有取证的功能。而后面的摄像头则可以全程监控车厢内的情况,无论是前排还是后排都能看到。

摄像头主要为解决纠纷用

前摄像头的功能与行车记录仪一致,可监控交通事故时的信号灯状态、道路标志标线和事故双方位置及发生事故瞬间情况,有助于快速处理简易交通事故,节省时间,及时撤离现场。

但引起争议较大的后摄像头,其安装初衷则主要是为了解决纠纷。比如乘客将随身物品丢在了出租车上,事后找到司机时,司机又称没有捡到,则可以通过车内摄像头录制的视频来判断究竟是谁拿走了物品。而如果乘客与司机因行车路线和车资等发生了纠纷,也可以通过摄像头调取当时事发过程,结合出租车上自有的GPS定位装置,判断谁对谁错。

对于摄像头的后台信息保管等有无安全措施,出租车公司称,此次试验性安装,属于外包服务性质,由一家第三方公司提供硬件和后台服务。摄像头全程监控内容,实时传输回后台专门的监控中心硬盘中保管,其调取只有主管部门,也就是广州市交委才有权限,在需要调查时取证。而出租车公司和出租车司机本人是没有权限的。摄像头在试验期间免费安装和使用,按原来的计划,正式开始服务时,将由出租车公司决定是由公司购买,还是司机自掏腰包的形式,每年交纳几百块钱的服务费用。

有女乘客担心被窥探隐私部位

记者了解到,市内几十台参与试验性安装摄像头的的士,在4月份试验开始到现在,均陆续拆除了车内的摄像头。目前市内仍安装有摄像头的的士,均系司机个人行为。

据了解,摄像头被拆除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个是遭到了乘客的抵制,有乘客当场向司机指出,车内空间狭小,安装摄像头后导致自己有被监视的感觉;尤其是女乘客,认为摄像头在夏天着装较少时,会窥探到隐私部位,更担心含有窥探内容的视频,会被不法之徒散播到网上。此外,参与试验的的士司机也有人提出,安装在咪表旁边的摄像头,阻挡了开车时右侧水平的视线,容易造成危险。

不过也有出租车司机表示,安装摄像头后会给他们一种安全感,在面对某些乘客的无理取闹时,可以更加理直气壮,也可以震慑一些想要打劫出租车的犯罪分子。

■观点交锋

乘坐出租车,究竟有无隐私可言?

自2009年4月1日起实行的《广东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中规定:城市公共交通、客运车辆和客轮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又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得侵犯公民的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这意味着,出租车作为公交工具和客运车辆的一种,“应当”但不强制安装摄像头;但是,中国宪法并没有对公民隐私权进行界定,那么,公民在出租车内是否享有隐私权,就成了目前最大的争议问题。

韩志鹏:安装前应先普遍征求民意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认为,广州出租车若要安装摄像头,就其合理合法性而言,应先界定出租车内是否属于公共空间,也就是说,乘客在出租车内是否享有隐私权。韩志鹏认为,安装摄像头确实可以对乘客和司机的人身财产安全起到双重保护作用,但乘客的隐私权确实不容忽视。

韩志鹏说,如果确实界定不了,那么广州出租车在安装摄像头之前,应先普遍征求民意再做决定,“毕竟还是有些敏感”。

周玉忠:要装监控得管好后台数据信息

知名律师周玉忠昨日则表示,出租车在广义范畴上讲,属于公共空间,但针对某一位或某一批乘客,则确实有私密空间的属性,因而乘客对于车内隐私权的要求,是有理有据的。从这个角度出发,出租车并不适宜像公交车那样,安装摄像头。“毕竟也有人不愿透露行踪,或和谁在一起。”

但是如果确实要装摄像头,周玉忠则认为应从后台数据信息管理上狠下功夫,让乘客放心才行。

折中方式:出租车可明示有无安装监控

针对出租车是否应安装摄像头,此前在西安、武汉、南昌等地都引发了巨大争议。上述各地出租车在争议之中,缓步推进安装摄像头工作。总结各地争议,不乏一些折中的解决办法。

有法学家认为,在公共安全利益和个人隐私之间,其实并非必须二者择其一,可以把选择权交还给普罗大众。比如在全市出租车中推行自愿安装摄像头的原则,但必须在车身上标明此车安装有监控设施,司机也有告知乘客的义务。如果乘客不愿意搭乘这样的出租车,可以进行更换。

他山之石

东莞的士去年装摄像头未惹争议

宣传时主打监控司机和乘客实时打分功能

新快报讯 与全国多地出租车尝试安装摄像头均惹出争议不同的是,东莞市去年在800余台的士上安装了整套监控系统,进展异常顺利。其原因就在于,东莞的这套监控系统称为“司机评价系统”。

据了解,东莞出租车视频监控系统分为电子上岗证、司机评价PDA和可实时回传音视频监控三个部分,无论是宣传之初还是实际使用中,东莞的这套系统只字未提针对乘客,相反从乘客服务为出发点。如司机上岗必须使用IC卡打卡,取代纸质杜绝克隆出租车、“编制外”司机的存在,司机评价PDA可让前排乘客为司机的服务水平实时打分,此打分直接关系到司机与出租车公司之间的合约期限。至于东莞出租车摄像头,则安装在前挡风玻璃的右上角位置,斜下45度角监控全车,但是东莞在宣传这套系统的摄像头功能时,称主要是为乘客给司机打了差评、产生纠纷时的取证,同时兼顾寻回失物作用。

东莞摄像头对于隐私问题也有阐述,为了保护乘客的隐私,车上留存的视频全部进行了加密,监控中心也仅在交通部门和出租车协会设立,并且专人专管,可有效防止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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