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图片展示
搜索

开发商拒公积金贷款 责令改正罚款一万元

作者:周玉忠律师,无罪辩护,仿真枪,业主自治 浏览: 发表时间:2020-03-02 17:27:58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11月1日正式实施,涵盖一二手楼交易各类细则

谁真的会付出代价呢

作者:张艳芬

来源:南方都市报    2014年09月23日 星期二    编辑:南都   版次:GA05   版名:政务
字号:T T
从11月1日开始,如果开发商拒绝或者限制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款,开发商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在广州公积金政策“拧紧水龙头”每月只放10亿贷款的大背景下,“罚款1万”的新政对于保障购房者成功贷到公积金能多大程度起作用?

    从11月1日开始,如果开发商拒绝或者限制购房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款,开发商将面临1万元的处罚。在广州公积金政策“拧紧水龙头”每月只放10亿贷款的大背景下,“罚款1万”的新政对于保障购房者成功贷到公积金能多大程度起作用?

    这项新政其实是《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下文简称《管理办法》)数十个条款之一,《管理办法》将在11月1日正式实施,内文涵盖一二手楼交易的各类细则,比如开发商宣传广告不得包含投资回报承诺、开发商出售车位需要至少公示30日、公众有望查询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档案等规定。

    1

    拒公积金贷款开发商将被罚

    今年8月以来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收紧,每月拧紧水龙头向已经通过审批的申请者只发放10亿贷款,《管理办法》则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不得拒绝买受人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款。那么,万一违反了呢?《管理办法》也给出明确罚则: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罚款。

    根据最近的媒体报道,据新浪乐居不完全统计,全市90个计划在金九银十开盘或推新的住宅项目中,有45个接受公积金贷款,35个表示拒绝,另外有10个未开盘的楼盘表示不能确定。其中,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楼盘占39%,比例接近四成。

    对于这个新政,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认为,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将被罚1万元的规定具有创新性和针对性。周玉忠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初衷在于购房时能够提取和获得较为优惠的贷款支持,现实中是开发商联合商业银行,利用市场强势地位悍然拒绝公积金贷款的较普遍,这等于变相剥夺了缴存者的贷款权利,他说:“由于处罚较轻以及落实程度难测,这对于改善公积金贷款被冷遇的境地帮助有多大,值得观察。”

    广东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对这个条款并不看好,他认为,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并非不尊重消费者,而是一种无奈的选择。自从八月份实施10亿元公积金贷款限额后,一来造成买家紧张,二来也减慢了发展商的回款时间,所以宁愿把优惠放在商业贷款上。他说,开发商是否接受公积金贷款应该由市场来决定,而不是政府用行政条例来强制要求。

    2

    房屋交易信息平台应对接税务系统

    《管理办法》对信息化联动也提出明确要求,第29条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应当与税务机关等相关系统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和管理联动,同时强调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使用信息系统时应保护个人隐私。

    对此,周玉忠说,欺诈盛行、阴阳合同、霸王条款、税收流失是房地产交易中长期存在的顽疾,办法对此着墨较多。借用现代网络技术所构建的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势必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克服现有弊端,建立起透明的房地产交易体系,也算是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即将实施的一次试水。但是,对于如何认定房地产交易合同中的哪些条款属于减轻或免除强势一方责任,或加重买受人、中介服务对象责任,或排除买受人、中介服务对象主要权利的条款,仍需要司法实践的有力配合。

    除上述条款与信息化相关外,广州国土房管局称,《管理办法》明确建立房屋交易信息化监管制度,在平台建立、使用、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了相关规定。其中第五条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并制定使用规则,提供房屋交易信息查询、交易合同网签、交易资金监管等服务。第八条规定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都应当通过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订立。合同签订后,未办妥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或者解除合同的,不得再通过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订立以该房屋为标的的买卖合同。

    3

    开发商出售车位至少公示30日

    《管理办法》对“车位”的阐述包含在数个条款中,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第19条,即开发商卖车位之前需公示最少30日,而且规定“应当将租售方案和相关产权证明文件在建筑区划内的出入口、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公示”。管理办法称,租售方案、现场公示情况的公证文书应当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广州市车位(车库)租售的具体管理办法由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如果违反这则条款将面临何种处罚?根据《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未办理租售方案公示、备案手续租售车位(车库),或者违反规定租售车位(车库)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还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应当以书面方式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建筑区划内车位(车库)规划配建数量、位置、租售方式、租金标准和售价”。而且,车位(车库)的租售应纳入房屋交易信用评价范围。

    4

    开发商广告误导消费者将罚5万

    《管理办法》严禁虚假广告,如果商品房销售广告、宣传资料包含“升值、投资回报等误导、欺骗公众的内容”,开发商将被罚5万元。商品房销售的宣传和房屋交易信息的发布应当纳入房屋交易信用评价范围。

    对于开发商发布预售商品房的广告宣传,《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发布预售广告。商品房预售广告应当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编号和发证机关。否则,将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罚款,使购买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而且,《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入的下列事项应当与销售广告、售楼书、样板房等宣传资料中的承诺相一致,即———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提供的交通服务设施设备、服务期限和服务价格;幼儿园、学校等教育配套设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公示图;并明确标示建筑区划内以及区划外直接相邻的市政规划道路位置及宽度,以及建筑区划内的垃圾压缩站、变电站、公共厕所、综合医院、卫生服务中心、卫生站、消防站、派出所、燃气供应站、公交首末站、肉菜市场等配套设施的用途、具体位置、规模等内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

    5

    公众有望查询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信用档案

    《管理办法》提出制定房屋交易信用评价规则,并就信用评价对象、内容、用途等作出了规定。《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房屋交易信用评价规则,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在信用评价对象方面,《管理办法》第三十一、三十二条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为信用评价对象,并就信用评价内容进行了规定,基本涵盖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此外,《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明确了信用档案内容,规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开展情况、奖励情况、被投诉情况、行政处罚情况等资料。同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互联网等途径公示信用档案,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6

    新增通报批评、公示企业管理人员等监管方式

    《管理办法》第四章“法律责任”部分,主要规定了违反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交易规则与接受监管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其中,《管理办法》创设了新的监管方式,如增加约谈、通报批评、公示企业管理人员及违法行为责任人等处理方式,旨在发挥社会舆论对违法责任人的约束督促作用。《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违法行为时,可以对违法行为责任人进行问责谈话,暂停房屋交易信息化平台使用资格直至调查处理完毕为止。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应当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公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责任人、违法情况和处理结果。

    采写:南都记者张艳芬 实习生萧燕仪 通讯员 穗房宣




文章推荐
从律 24 年:迎击执业风雨助推社会公平 周玉忠律师公众号一年文章列表:2023年甘肃一号“枪”七人获国赔资格 浙江高院无视辩护权适用失效已五年公安部文件终审判决宁波小五金商被军火商案 出庭时最不想带的就是律师袍 一审法院接收上诉状弊端明显应改由二审法院统一接收 律师钻爬吊车地洞进检务大厅人格权一案被受理,恭请律协会长们届时莅临旁听 十分珍惜一审前辩护机会是避免耽误案件的必然选择 滥用律协职务是律师行内不当竞争的首要表现 誊录只能逐句抄录?律师复制庭审录像用于辩护被投诉成立? 为保辩护有效刑事诉讼法必改七大要点 1928年版刑事诉讼法给当前修法的重要启迪 可借鉴对岸改进裁判文书 从客流构成走向考虑零陵应当设站 原一决定起诉的仿真枪案近日逆转为不起诉 劳东燕《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刑法分析》一文用29个反问碾碎了理性精神 看我国东岸如何分析采信证据作出性侵无罪判决 钥匙扣“枪”案鉴定人全国枪支管理专家撰文呼避免“玩具枪入刑”以维护司法之体面  应将牛某非法买卖枪支案立即移出人民法院案例库—应将王国其无罪案作为参考案例  2024年类案辩护回顾—从广州出发根本解决假枪真罪 枪支散件案现法定刑以下判决需报最高法核准 关于完善案例指导及统筹解决枪支散件类假枪真罪问题的建议书 一火柴枪案幸不起诉,回归“火柴枪是玩具”常识任重道远 假枪真罪十四年无罪辩护中的十个为什么? 华南一涉8支BB枪案今天撤销为办案机关勇于担当点赞! 人民法院案例库应立即删除“假枪真罪”参考案例改推无罪案例 福建立法妇女通查配偶财产违法且存在三大错误应撤销 湖南一导轨被枪案不诉,检察官真诚履职比律师专业辩护更重要 从《枪支认定书》和我国台湾立法谈AR15枪支零件案无罪辩护 诉讼代理应全面开放冒充律师应绝对禁止 被告人数众多案件庭审僵局难解呼唤松绑共同辩护 刑辩“转诊”制度应予完善 湖南:导轨被“枪”案X某昨日终被取保 ​  酒店离奇坠楼案终审:自行跳楼不被采信被告担责八成 22年版BB弹类枪支散件鉴标升至伤眼枪标六倍意义有多大? 二审辩护权被剥侵常见情形及应对 “枪支散件”应正名为“枪支主件”并严格限定认定范围(附公民建议书) 枪支散件入刑类案无罪辩护要点 钥匙扣“枪”案检察官网上为夫喊冤不是应有的“报应” 劳荣枝案二审维持死刑,暴露三个程序遗憾 跨越二十年法子英律师会见笔录成为指控劳荣枝证据 是否颠覆辩护伦理? 反转 仿真枪小贩入狱4年被撤诉 购仿真枪被判无期少年迎再审 强制执行法需做四大修改才能让老赖不再嚣张 无罪辩护中律师与客户双向选择要点 残疾(死亡)赔偿金不属刑附民诉讼范围的司法解释条文应确认无效 How to prepare and conduct a plea of not guilty in China Former judge gets free sentence for buying 2 BB guns 无罪辩护的准备与展开——执业二十周年会议主题发言 以专业力促正义——纪念周玉忠律师从业二十周年 马欢实心发令器配件被枪支案重审宣判 从十一年六个月减为四年九个月 700万元债权侵权纠纷案以20万元和解 公安部2019枪规有哪些新的变化 周某集资诈骗案二审从十年改为五年 妇女权益保障法应改为性别平等保障法  熔喷布机销售案:二审改判控股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国庆前夕一开设赌场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后转治安处罚结案 复旦大学开除三嫖娼学生学籍有违比例原则 从“崖山之后无中华”到“崖山之后”再造中华! 厦门:万言上诉求无罪案被秒结,检察机关发函纠正必须再审 钥匙扣“枪”案一审宣判12人免罚3人法定刑下量刑 “伤眼即枪”试验比“熟蛋返生”实验更加恶劣 长沙:生产过桥等配件被控非法制造枪支案:情节严重不成立判四年半 女辅警“敲诈”案应先让民法典评价 公司登记信息公示应戒娱乐性加强实用性 开设赌场罪审前辩护先获自由再被不起诉 爆竹炸鱼入罪与假枪真罪哪个更离谱?! 《行政处罚法》确立拘留暂缓制度,意见被部分采纳 可借鉴的对岸刑事诉讼法条文一览 民法典使业主自治决策难度明降暗升? 鞍山:钥匙扣枪案连审三天律师十大理由力辩无罪 退伍军人淘宝卖火柴枪案昨日取保 鞍山:因4厘米左轮“枪”深圳老板等15人被控枪罪案今日开庭 当前认罪认罚制度的异化趋势及解决出路 深圳:军迷被枪罪公堂垂泪,律师无罪辩同行相怼! 关于确认公安部三个枪规文件无效的申请书 《行政文件监督条例》公民建议稿 深圳:11军迷购BB枪被诉非法买卖枪支罪案17日开庭,律师作无罪辩护 为假枪真罪站台,南开大学刑法博导模糊了哪些法理与常识 熔喷布机购销纠纷案的主要问题 民法典编纂修改意见二(婚姻家庭及继承篇) 民法典编纂修改意见一(总则合同物权篇) 让“不打工男”好起来,这才是社会应有的态度! 全国首例开发商收购房屋被诉“补一罚三”案终审判赔差价及利息 永广高铁入规十四五,民间呼吁暂告段落 一条短信到底是多长? 消费者知情权获保障 港人99年认购房屋被开发商转卖诉讼六年终追回 借名购房案中利用证据优势推翻房屋登记实现房归原主 含大圆柱最坑爹商铺买卖案二审大逆转圆满和解 从美国枪击案近况看中国“假枪真罪”的荒唐—反假枪真罪十年总结报告 马某买2支BB枪案被不起诉 盈科案例|全国首例:卖18支仿真枪玩具商从重判十年到无罪获赔 央视[法治在线]法治封面:玩仿真枪 判无期徒刑? 仿真枪的罪与刑之三:周玉忠律师与仿真枪案的八年抗战 知道|律师:“假枪真罪”判无罪,比冤案平反都难

联系我们

ADD: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46楼

M/T:13724802475(微信)

email:446179883@qq.com

 

图片展示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法网 周玉忠律师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技术支持:富码科技 粤ICP备10019804号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法网 周玉忠律师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     技术支持:雷霆富码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
粤ICP备10019804号-1